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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素节注类编》肾热证·

肾热病者,先腰痛, ,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 寒且 ,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腰为肾之府,热邪将发,故先腰痛; 者,邪郁筋骨间也;苦渴数饮,内热劫津也;热争则项痛而强,邪欲外出太阳经而不得达,故 寒且 ,足下反热,皆太阳经气壅闭故也;有无可奈何之苦,故不欲言;邪气上逆则项更痛,员员淡淡者,一身不能自主,莫可形容之病也。其甚、其汗、其死,与上同。刺肾与膀胱经泄其邪。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此总结上文,重申其邪内伏,必得脏气胜旺之日,邪始外达,汗出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