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无名指,即手第四指。《灵枢·经脉》:“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或指足第四趾,《灵枢·经脉》:“胆足少阳之脉……入小指(趾)次指(趾)之间。”
病证名。指督脉经气异常而致的病症。《灵枢·经脉》:“督脉之别,名曰长强,挟膂上项,散头上,下当肩胛左右,别走太阳,入贯膂。实则脊强;虚则头重高摇摇。挟脊之有过者,取之所别也。”《素问·骨空论》:“督脉
【介绍】:见刘邦永条。
病证名。由于血热而致经水过期而来。《景岳全书·妇人规》:“血热者,经期当早,此营血流利及未甚亏者多有之。其有阴火内烁血本热而亦每过期者,此水亏血少燥涩而然。治宜清火滋阴,以加味四物汤、加减一阴煎、滋阴
医论。医案著作。2卷。清·王三尊撰于1721年。上卷医论55条。下卷医案78则。作者认为“古人创立方书,无非为后人入道之门”,临床所见病情交错,医治应随机应变。医论中结合个人临床经验,广论辨证施治、各
见《山东中药》。即刺蒺藜,详该条。
厥证之一。因血虚所致。多见于失血、崩漏、产后。《赤水玄珠·厥证门》:“因血虚而得者,脉洪大,宜四物汤加酒黄柏、知母。”或用芎归养荣汤等。参见厥证条。
证名。出《灵枢·经脉》。义同拘挛、拘急。参见拘挛、拘急条。
证名。①指肾经邪气盛实的证候。《圣济总录》称为“肾气盛实”。《灵枢·本神》:“肾气虚则厥,实则胀。”参肾气盛条。②生理名词。指肾脏精气充实。《素问·上古天真论》:“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明代始独立设科,参见十三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