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舒卡·年姆尼多吉条。
病证名。又称伤胃。指因酒食太过,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病者因饮食过度,伤胃,或胃虚不能消化,致翻呕吐逆,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所伤吐出,其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
《圣济总录》卷二十方。犀角、炒大黄各一两,川芎半两,石膏二两,牛黄(研)半分。为末,合牛黄研匀,每服一钱匕,不拘时淡竹叶煎汤调下。治伤寒刚痉,壮热头痛,筋脉不能舒展。
①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丁茄之别名。②出《生草药性备要》,为金扣钮之别名。各详该条。
骨名。即第七、八、九、十肋组成的肋弓。《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凫骨者,即胸下之边肋也。”
书名。1卷。原题葆光道人撰。书中除总论眼科外,将眼科常见病证72种以问答方式编为七十二问,除记述各病症状外,并附方药。但内容与《龙木论》中的眼科七十二证不同。解放后出版《秘传眼科龙木论》时,附录了本书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使君子之别名,详该条。
出《日华子诸家本草》。为石决明之别名,详该条。
①颈以下,腰以上部位。②背部、腰部、骶部的总称。督脉和足太阳膀胱经脉循行于背。
病证名。《证治准绳·杂病》:“凡见风轮际处,由白珠而来无数粗细不等赤脉,周围圈圆侵入黑睛,黑睛上障起昏涩者,即此证,必有瘀滞在内。”详逆顺生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