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龙树眼论条。
指过了传经的日期,病仍未愈。《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宜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则愈。”
肉之小会为溪。上肢的肘关节、腕关节,下肢的膝关节、踝关节,左右共八处,故称八溪。《素问·五脏生成篇》:“此四支(肢)八溪之朝夕也。”
病证名。指经行期间小便次数增多,甚者日数十次。多由肾阳虚和湿热内结所致。若因肾虚膀胱失约,气化无力,症见经行小便频数,形寒肢冷,腰膝酸软,便溏浮肿,治宜益气固肾,收摄膀胱,方用缩泉丸加味。若因阴虚火旺
即正治。详该条。
隋唐时期医官职称。为太医署最高官职,共2人,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官阶从七品下。
病证名。见《幼幼集成》卷六。“伤寒吐蛔,责之胃寒。痘证吐蛔,责之里热。由热毒拂郁于里,又不能食,虫无所养,但闻食臭,即涌出者,宜黄连止蛔汤。”
出《神农本草经》。为麻蕡之别名,详该条。
出明·赵献可《邯郸遗稿》。即妊娠疟。详该条。
又名被膜儿、幸帽儿。指胎胞未破,小儿随胞一起娩出。周纪常《女科辑要》五卷:“儿不出胞,连胞生下者,名曰混元生;生后将胞衣掐破,儿既(即)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