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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医论著作。清·王秉衡撰。刊于1808年。全书以随笔形式,采录医著有关内容,结合个人临床经验予以发挥。书中论述六气致病、虚劳病证治、方剂分析、药性、望闻问切等专题,较浅近实用。其曾孙王士雄加有详细刊注,
【介绍】:清代医家。字明生。原籍华亭(在江苏松江),后迁居吴县。长于诊脉,晚年隐居山中,撰述有《医衡》一书,后由梅鼎等辑成(1721年刊行)。另有《病议》等书,未见刊行。
病证名。①出《儒门事亲》。即乳痈癖,详该条。②《证治准绳·幼科》:“壅乳成奶癖。”参见壅乳条。③即乳癖,详该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红马蹄草之别名,详该条。
与疏郁理气义同。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发育迟缓的各种症候的总称。《医宗金鉴·幼科心法要诀》:“小儿五迟之证,多因父母气血虚弱,先天有亏,致儿生下筋骨软弱,行步艰难,齿不速长,坐不能稳,要皆肾气不足之故。”分立迟、行迟、发迟、齿
见《张氏医通》卷十。即产门不闭。详该条。
病证名。指外感病邪而出现黄疽症者。《景岳全书·杂证谟》:“表邪发黄,即伤寒证也凡伤寒汗不能透而风湿在表者有黄证,或表邪不解,自表传里而湿热郁于阳明者,亦有黄证。表邪未解者,必发热,身痛,脉浮,少汗,宜
《类证治裁》卷七方。冬葵子三两,茯苓、滑石各一两,芒硝半两,甘草、肉桂各二钱半。为细末,每服一方寸匕,白水送下。治石淋初起。
出《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八。即齿迟。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