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五卷。清何志高撰。何志高字西夏,四川夔州万县人。曾闭门著书数十年。所著总名为《西夏经义》,本书即其中一种。其书依古易次序,经与传分列,只有《彖传》、《象传》合为《彖象上》、《彖象下》,其余皆同古本。卷
十三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诩,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南海杂咏》、《白沙遗言》。是集凡十三卷。其中杂文十卷,诗三卷。张诩为
十卷。陆键撰。其生卒年不详。键字实府,秀水(今浙江省嘉兴县)人。明代学者。《尚书传翼》乃蔡沈集传的辅翼之作,故其说多宗蔡传而甚少发明。有明刻本,今存清华大学图书馆。
二十卷。宋钱时(生卒年不详)撰。时字子是,人称“融堂先生”,两浙路淳安(今属浙江省)人。南宋经学家。时自幼奇伟不群,无意于功名仕途,潜心钻研理学,曾主讲于象山书院,嘉熙中以丞相乔行简荐,授秘阁校勘,迁
一卷。清王念孙撰。参见《广雅疏证》。是编为匡正《说文段注》而作,虽仅以校勘为范围,却不乏精到的见解。如“韩”字云:“改井垣为井桥大谬。”“砭”字云:“引《山海经注》改‘砥针’为‘砭针’非是。”至于论及
①八卷。清瞿亮邦纂修。瞿亮邦字敬六,江苏常熟县人,出身例贡,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万泉知县,四十七年(1708)升任中书科中书。考万泉县志,始修于明万历十三年(1585)知县符嘉训,续修于顺治十七
一卷。三国魏王基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王基撰《毛诗驳》一卷,残缺。《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毛诗驳》五卷,《唐本》较《隋本》多四卷,惜已佚。是书马国翰据孔颖达疏《毛诗正义》辑得十五节为一卷
八卷。清宋弼纂修。宋弼字采臣,江南华亭人(今上海松江县),拔贡出身,康熙六年(1667)任高苑县知县。《高苑县志》,创于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葛臣,再修于万历年间冯文盛,此志为三修。康熙十二年,宋
一百卷。宋张预撰、翟安道注。张预字公立,东光(今属河北)人。翟安道字居仁,安阳(今属河南)人。二人生卒年及仕履皆不详。其书采集历史上的名将一百人,远自周初的太公望,近至五代的刘鄩,一一为之作传,每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