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斋丛说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主要内容是解说经义,只“汉唐改笞法”、“三门转漕”、“神臂弓”、“劈正斧”几条无关经义。在“文王受命称王改元说”中,认为文王受命改元,为古今一大疑,其实不值得怀疑;并根据若干史实论证,当时确有其事,又谓若拘执于后世情况来绳三代以上,则定不可通。其说很有道理。在“《王制》说”中,谓《礼记·王制》是孔子遗书,是孔子弟子所记。王,指的是素王。孔子生于周代的衰败之期,不得其位,于是托鲁史编成《春秋》,立素王之法垂示后代。《春秋》中的微言大义,只有《公羊传》发明最善,将《公羊传》中的说法与《王制》比照,往往相合。俞樾又谓孔子将作《春秋》,先修王法,斟酌损益,具有条规,而后其弟子则私相纂辑而成此篇。此说自成一家之言。在“致知在格物说”中,谓“格物”为《大学》教人之始,不能看得太玄妙,也不必求之过高。“格”即正,“格物”就是“正名百物”之义。此类精妙之论,书中不乏。《达斋丛说》有《春在堂丛书·曲园杂纂》本,《皇清经解续编》本(南菁书院刊、蜚英馆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