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汇苑详注》。
三十卷。明徐炬(生卒年不详)撰。徐炬著有《酒谱》。本书仿《事物纪原》之体例,稍加补益而成。其内容甚为芜杂。其中制度,器数等尚可以考其渊源,然而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鸟兽虫鱼,皆与天地俱生岂能究其原始。
十九种,六十七卷。清宋翔凤(详见《论语发微》)编。是书所收多为宋翔凤所撰辑著作,此外尚有其外祖庄存与业师庄述祖几种著作。其中宋氏所辑《论语郑氏注》十卷是该类书中较为晚出而又辑录极为完备之书。所辑书尚有
一卷。清方东树(1772-1851)撰。方东树字植之,安徽桐城人,诸生。东树幼承家范,后从姚鼐学古文,四十以后不欲以诗文名世,专研义理,著有《汉学商兑》,以攻考据家之失。此书所考分陶渊明世系、不仕异代
一卷。清末林兆丰撰。兆丰字玉如,浙江慈溪(今浙江省慈溪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盖为王先谦据其家藏稿本,刻入《经解续编》之中。篇幅不长,然多有可取者。如“周公称王说”考证甚详;“《禹贡》三条四列
①见《老子》。②见河上公《老子注》。
二卷。清彭申甫撰。详见《周易解注传义》。
十卷,民国王昌蔚修,张政纂。王昌蔚,曾任剑阁县长。张政,字梓忠,江油人,举人。为李榕先生再传弟子,民国初尝摄州篆。民国十六年(1927)重开旧局,县府聘其主其事,因成兹编。《续修剑阁县志》民国十六年(
三十五卷。明鲁论撰。鲁论,字孔壁,号西麓,江西新城人。天启中以贡生授颍州(今属安徽)州同,官至福州府同知。著有《四书通义》,已著录。本书原名《闻见录》。主要记述明代官制,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官署之职掌、
一卷。清俞樾撰。此书为作者治易过程中所作札记,自称“未离训诂,然精义实多”(见自序),认为《周易》的“文言”部分实同于词赋中的“乱曰”,“乱,理也”。即总括文意,发明总旨之义,而《周易》中的“文言”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