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宏词
十二卷。此书无序无跋,书前有凡例。题曰:汪学信四如父编次。卷首又题新安太易父汪以时选辑。不详究竟出自何人之手。书共分十二门,全都是明人之文。可备场屋答策之用。其凡例也自称取便制举业。
十二卷。此书无序无跋,书前有凡例。题曰:汪学信四如父编次。卷首又题新安太易父汪以时选辑。不详究竟出自何人之手。书共分十二门,全都是明人之文。可备场屋答策之用。其凡例也自称取便制举业。
四十卷。明吴一鹏(1460-1542)撰。吴一鹏,字南夫,号白楼,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明弘治六年(1493)进士,选庶吉士,累擢礼部左侍郎,进尚书,出为南京吏部尚书,致仕,谥文端。一鹏为官力争大礼
一卷。清潘继善(生卒年不详)撰。潘继善号本庵,婺源(今安徽婺源)人。是书首先列举律吕损益上下相通之法,其次列正半变半诸律长短之法,再次列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最后列黄宫七管至应宫七管十二图,即《律吕新书
十二卷。明熊过(详见《周易象指决录》)撰。此书辨驳《公羊》、《穀梁》及胡安国《春秋传》之失,尤其攻击《左传》一书。如隐公八年“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庚寅,我入祊”。熊氏认为是“郑庄公欲离宋党,故以赂饵
一卷。辑佚书,梁褚仲都(见《褚氏易注》条)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隋书·经籍志》和《唐书·经籍志》均载,褚仲都《周易讲疏》凡十六卷,早亡佚。马国翰据孔颖达《周易正义》所引十五条,辑
五卷。见“方言考”。
一卷。英国艾约瑟(1823-1905)撰。艾约瑟又名埃德金斯·约瑟夫。英国教士,汉学家。1848年来华任伦敦驻上海代理人。1861年在天津设立教会。1863年到北京传教。1880年被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聘
十五卷,首一卷。清胡志熊修,吴省钦等纂。胡志熊,湖北孝感人,清乾隆间知事南汇县。南汇自雍正十三年(1735),邑令钦琏始修南汇志,乾隆五十八年(1793),胡志熊继钦志之旧而续之,成新志。卷首为序文、
四卷。清陈仅撰。陈仅,浙江鄞县人。嘉庆举人。道光十五年(1835)任陕西紫阳县知县,十九年七月调安康。是书卷一为捕蝗八论(论化生之始、至论捕获之利),卷二为捕蝗十宜(自宜广张告示至宜不分畛域),卷三为
十卷。明秦瀹撰。瀹为无锡(今属江苏)人,生卒仕履均不详。该书成书于隆庆年间(1567-1572),主要分类编次战国时代著名人物的言行事迹,自魏文侯起,至荆轲止,共149人。书中内容皆钞录《战国策》和《
二十卷。《别集》十卷。《外集》 四卷。唐李德裕(787-849)撰。李德裕生平详见《次柳氏旧闻》(辞目)。此集又称《李文饶文集》、《李卫公文集》。分为三集,《会昌一品集》二十卷,载武宗时册令、典诰、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