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说
① 十四卷。清惠士奇(1672-1741)撰。惠士奇字天牧、仲儒,晚号半农居士,人称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康熙间进士,康、雍、乾间历仕。早年兼治经史,晚年尤邃经学。任广东学正,倡导经学,除著《礼说》外,还有《易说》、《诗说》、《半农春秋说》、《大学说》、《交食举隅》、《琴笛理数考》、《红豆斋时术录》、《南中集》、《采莩集》、《半农先生集》。《礼说》是惠士奇考证辨析《周礼》所涉名物制度的著作。《礼说》不载《周礼》经文,只标举所有考据辩驳者,各为其说,依经文次序编之。惠士奇鉴于西汉郑玄注《周礼》不免汉制,因而反对用清代的音字进行推求,主张考求原委。《礼说》将古音古字分别疏通,援引诸史百家之说。证明周制,参证郑玄《周礼注》所引汉制,皆旁引经文,持论有实证。实为治《周礼》之力作。《礼说》版本有红豆斋原刊本、清嘉庆年间上海彭氏校刊本、阮刻经解本。② 六卷。清黄以周(详见《礼书通故》)撰。此书是作者读秦蕙田《礼书通考》嫌其书吉礼好驳郑注、军礼又太曲从郑注,因想纠其偏差而作《礼书通故》。《礼书通故》篇成又嫌其不足,因之又著《礼说》以补前书之未备。也并不全是针对秦著。书中有很多处订正前人之误:丧服变除订正戴德,诸公订正郑注,括发免髽订正贾疏,解屦纳屦订正朱熹、江永,都信而有证。其它如论上古天子诸侯都有燕朝、内朝、外朝三朝,卿士先私朝后公朝,听私政在公朝退后。又论军中五种兵器为戈、殳、戟、酋矛、夷矛,选用兵种看其适用,不论军队的方位与服色。又论《明堂位》为西周古书,作于幽公之前,其中“鲁君孟春”、“鲁公之庙”、“武公之庙”为后人窜入。这些都发前人所未发,总之,此书是一部学术价值极大的书。传世为《儆季集著五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