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旨
二卷。清王坦(生卒年不详)撰。王坦字吉途,南通(今属江苏)人。王坦作此书,本照《律吕正义》的宗旨,而加以推究阐明。其五声数论琴之说,认为丝乐弦音,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徽分疏密之数为用,不可以用黄钟九寸、太蔟八寸之说为准。其解黄钟均以仲吕为角之疑说、三弦独下一徽说、五弦独上半徽说,泛音四准说、调宫转调说都言之成理,颇有见地。王坦在清代论琴诸家中可谓有创见者。是书有《四库全书》本。
二卷。清王坦(生卒年不详)撰。王坦字吉途,南通(今属江苏)人。王坦作此书,本照《律吕正义》的宗旨,而加以推究阐明。其五声数论琴之说,认为丝乐弦音,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徽分疏密之数为用,不可以用黄钟九寸、太蔟八寸之说为准。其解黄钟均以仲吕为角之疑说、三弦独下一徽说、五弦独上半徽说,泛音四准说、调宫转调说都言之成理,颇有见地。王坦在清代论琴诸家中可谓有创见者。是书有《四库全书》本。
二十卷。明吴家竳撰。吴家竳,字翁晋,浙江孝丰(今安吉)人。生卒年不详。官南京光禄寺典薄,累迁云南通判。吴家竳素与吴应竳、臧懋循游,故是集之序,为是应晹撰写而臧懋循书之。其称“元盖副草”者,应晹序谓元盖
十卷。明柴奇(约1524前后在世)撰。柴奇,字德美,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应天府尹。柴奇在正德时,谏南巡,劾权幸及上边储屯政诸疏,颇著直声。著有《黼甫庵遗稿》。是编前有
二十卷。清黄文莲撰。黄文莲字星槎,号芳亭,上海人。此书是以苏传、蔡传为主,二传不详备的地方,就采取其他诸说来补充。在书首自序里,黄文莲说:《尚书》文字最古,汉、唐以来注家以百数,而苏东坡的《书传》推明
一卷。晋虞喜撰。其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载,梁有《广林》二十四卷,《后林》十卷,失传。《旧唐书·经籍志》,《后林》、《新书》皆谓十卷,不载《广林》。而杜佑《通典》,引《广林》
二十二卷。清黄越(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黄越,字际飞,上元(今江苏江宁)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改庶吉士。年老告归,潜心于宋“五子”书。所著《四书大全合订》及选刻八股文如《
一卷。孝经存解 一卷。孝经存解阐要 一卷。孝经存解析疑 一卷。读孝经刊误问答 一卷。清赵长庚撰。赵长庚生卒及事迹不详。是书首列《孝经读本》,其次为《孝续读本考证》,第三为《孝经存解》,其后依次为《孝经
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
八卷。清朱衮修,袁奂纂。朱衮,字青崖,四川阆中人。曾任衡山县知县。袁奂,字岚,湖北襄阳人。衡山高数千丈,有七十二峰,十洞,十五崖,三十八泉,二十五溪,九池,九潭,九井。衡岳之有专志,自明嘉靖中衡山县令
见《黄帝内经素问注》。
二卷。清朝姜兆锡撰。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条。该书主先天之学,根据图书而推演其错综互变的宗旨,基本上都是推阐旧说。《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