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端公自订年谱
又名《雪泥鸿爪》。一卷。清汤金钊(1772-1856)自撰。金钊字敦甫,浙江萧山人,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署翰林院掌院学士。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事降四级调用,补光禄寺少卿,不久致仕,卒谥文端。此谱自记至咸丰四年(1854年)止,记居官时官阶迁转,致仕后抄经先后及家事等。此谱有道光年间刊《寸心知室全集》本,咸丰六年(1856年)刊《寸心知室有稿》本,同治七年(1868年)刊《寸心知室存稿》本等。
又名《雪泥鸿爪》。一卷。清汤金钊(1772-1856)自撰。金钊字敦甫,浙江萧山人,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署翰林院掌院学士。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因事降四级调用,补光禄寺少卿,不久致仕,卒谥文端。此谱自记至咸丰四年(1854年)止,记居官时官阶迁转,致仕后抄经先后及家事等。此谱有道光年间刊《寸心知室全集》本,咸丰六年(1856年)刊《寸心知室有稿》本,同治七年(1868年)刊《寸心知室存稿》本等。
二卷。清胡元仪(生卒年未详)撰。胡元仪生平事迹见《毛诗谱》辞目。本书阐发陆辅之《词旨》之微意,故曰《词旨畅》。因篇幅增多,故析为上下二卷。辅之受学于乐笑翁。元仪以《词源》申证陆说,最为有法,原列属对警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见“以当一瓻”条。
五卷。清罗振玉辑。罗振玉,详见《殷墟书契》条。罗振玉兄罗振辑有《碑别字》一书,未付印而卒,罗振玉为其刊行,并补撰本书,以续其兄之作。书同样以韵的五声分卷,每卷中的字依韵分录,每字列别字于前,而以正体为
七卷。清皮锡瑞撰。本书卷首有夏敬序以及皮氏自序。皮氏所治为今文经学,所以本书多申伏以抑郑。虽然皮锡瑞采用的是陈寿祺的本子,但并不是全遵陈寿祺之说。本书征引广博,对于伏生之说多有发挥,亦能纠正一些郑玄旧
见《续画品》。
一卷。清丁晏(1794-1875)撰。丁晏字俭卿,一字柘堂,江苏山阳(今淮安)人。道光举人。早岁治经,主汉学,长于训诂。平生校订书籍甚多,有《颐志斋丛书》。此谱系据丁氏多年搜集的有关郑玄的资料编成,所
一卷,英国合信(详见《西医略论》)撰。咸丰七年(1858)合信至上海,撰《西医略论》,以补充《全体新论》之不详备之处,其中论及外科之学,便有人责难合信,认为江南人柔弱,不可轻易以刀技治病,西医之法不能
二卷。清檀萃(1725-1801)撰。檀萃字默斋,望江(今安徽省西南部)人,乾隆辛巳(1761年)进士,曾任云南禄劝知县。《清国史文苑传》和《安徽通志》均不载檀萃著录此书。此书的旧抄本,首署檀氏《仪礼
《回溪医案》一卷,《慎疾刍言》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回溪医案》成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妇科医案四条、外科医案十二条,共列五十五证,每证间有兼收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