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卷。容庚撰。参见《金文编》。此编专收秦汉金文,体例与《金文编》大体相同。1924年,容氏曾拟以殷周金文为上编,秦汉金文为下编刊出。但下编仅得五百余字,重一千一百余字,采摭未富,故未印行,便将殷周金
三卷。明梅鼎祚(1549-1615)编。生平见《才鬼记》。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为《文纪》,此为其一。北齐著作,刑劭、魏收居首,其余零篇短札,取备卷帙而已。书中所采自正史以来,
十卷。清蒋锡震(1662-1739)撰。锡震,字岂潜。江苏宜兴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是集分二十二种:《辍耕草》、《北征集》、《渡河集》、《赘肬集》、《北游草》、《楚游草》、《
不分卷,清黄德润等修,姜士谔纂。姜士谔,邑人。清光绪末,管学大臣张堃秋颁示例目,咨行各省,檄下府、厅、州、县,编辑乡土志,将备为学校历史、地理教材,兹编即应令编纂送达学部者。《郫县乡土志》光绪三十四年
二十卷。明王在晋(生卒年均不详)撰。王在晋,字明初,江苏太仓人。万历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著有《历代山陵考》,《通漕类编》、《龙沙学录》等书。是集凡二十卷。前有江夏郭正域、昆山顾天竣、武陵龙膺所作的
八卷。罗福颐撰。罗福颐,详见《印谱考》条。本书的旧名为《国朝金文著录》,系王国维所著,专录清代著录金文之书而成,共录四千二百九十五器。其书成于1914年。1927年王国维自尽后,罗福颐又就其表添入《愙
十二卷。清佟世思(1651-1692)撰。佟世思,字俨若,一字葭沚,又字退庵,汉军正蓝旗(一作辽东)人,康熙间以荫生官思恩县知县。本集计诗十卷,词一卷,杂文一卷,由其弟佟世集编辑刻印。末附《耳书》一卷
一卷。清林本裕撰。详见“等音声位合汇”。此书似无单行本。
八卷。杨毓秀撰。杨毓秀,字子坚,诸生,终身不仕。师从龚九曾、王螺州二人同学,龚、王与左宗棠过从甚密,左宗棠与二人时有书信往还谘商。杨毓秀遂据三人往来书牍,访求事实,撰为《平定陕西回匪志》二卷、《平定甘
一卷。旧本首题建安刘锦文叔简辑。末有跋语,题“至正己丑建安日新堂志”。跋中又称“不知作于何人,相传以为贡士曾坚子白之作”云云。据此,则似又非刘锦文所辑。该书为纲十二:有《治道》、《圣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