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明律

明律

三十卷。明太祖朱元璋敕撰。明军平定武昌时即议律令,太祖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杨宪、陶安等为议律官,指出法贵简当,使人易晓,革除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模棱两可、可轻可重,使官吏得以为奸的弊病。并在西楼召集群臣讲论律意。据之草创成书后,为了让广大人民都知道这些法令,太祖命大理卿周祯等在礼乐制度及钱、粮等方面的法律外,又将民间老百姓所行事宜依类汇集成编,以之训释律令之涵义并颁发至郡县,这本书称为《律令直解》。洪武元年(1368),太祖又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说唐代律令,每日讲20余条。洪武六年(1373)夏,颁布《律令宪纲》,发至诸司。但这两部书皆随宜草创,未及详备。故洪武六年冬,太祖诏刑部尚书刘惟谦重新编定明律,革除那些繁琐条文以及贪官污吏可以利用之处。每写成一篇,皆上奏,由太祖亲自裁定。次年二月,《明律》书成。其篇目一准于唐律,收入已经颁布之旧律36条,因事制律31条,采掇唐律以补遗者122条,共计606条。此律详明易懂,惟奸吏深感不便于行,故颁行后在明代各级行政机构执法时并不常遵用。其传本也很少见。本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暨明代法律的重要参考书之一。有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刻本,《永乐大典》收有该书明初刻本。

猜你喜欢

  • 快雪堂漫录

    一卷。明冯梦祯(1548-1595)撰。冯梦祯,字开之,秀水人。累官南京国子监祭酒。著有《历代贡举志》、《快雪堂集》等。《快雪堂漫录》是陆恒奇晋斋所刻。记的都是异事见闻。其中谈神怪的十分之三的篇幅,谈

  • 诗经古音

    四卷。宋吴棫(约1100-1154)撰。吴棫字才老,同安(今福建厦门)人。宣和六年进士,绍兴中为太常丞,因忤秦桧出泉州通判。据徐蒇《韵补庐》称,棫著有《书裨传》、《诗补音》、《论语指掌考异续解》、《楚

  • 定正洪范

    二卷。元胡一中撰。其生卒年不详。一中字允文。诸暨(今属浙江省)人。元代学者。曾官绍兴路参军。《定正洪范》一书,据宋王柏、文及翁及元吴澄三家之说并参以己意,改定《洪范》之本。其书首为图说,次为经文考订,

  • 是非学体要

    三卷。美国狄考文(详见《形学备旨》)、赫先志(即赫士,详见《声学揭要》)合译。是基督教伦理学专著。全书分三卷,卷一论是非原理;卷二论遵理之善;卷三论遵命之善。从内容分类而言,前一卷讨论是非之体,即理论

  • 两垣奏议

    一卷。明中立撰。中立,字与权,号确斋,聊城(属今山东聊城县)人。万历进士,曾任给事中之职,遇事敢直言,先后抗疏为高攀龙,顾宪成讼冤而被贬为陕西按察司知事,引疾家居而卒。著有《周易札记》。《两垣奏议》收

  • 顺治过江

    见《新世弘勋》。

  • 裴景仁秦记

    一卷。清汤球辑。《隋书·经籍志》记载:“《秦记》十一卷,宋殿中将军裴景仁撰。”《宋书·沈昙庆传》载:“裴景仁助戍彭城,本伧人,多悉戎荒事,昙庆使撰《秦记》十卷,叙苻氏僭伪本未。”与《史通·正史篇》相参

  • 退补斋诗存

    十六卷。清胡凤丹(1823-1890)撰。胡凤丹,字齐飞,号月樵,永康(今浙江)人。此集凡诗十六卷。卷一为古乐府三十九首,卷二为古乐府三十一首,卷三为古体诗四十一首,卷四为古体诗二十九首,卷五为古体诗

  • 名花谱

    一卷。作者不详。旧本题西湖居易主人撰,但其人姓名、生卒年代及事迹均不详。《名花谱》一书,前无序,后无跋,其主要内容为杂抄《群芳谱》等书而成。书中共记载各种名花九十二种,并附有“瓶花诀”、“盆种诀”、“

  • 理性元雅

    六卷。明张廷玉撰。张廷玉字汝光。号石初。延安(今陕西延安)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此书为其所作琴谱。琴共四式,曲共百篇。有本调、正调、别调、指法、调法、研注等门。又有别谱鼓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