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罗刹方略
四卷。清康熙年间官修史书。该书的断限是:自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八月清廷派遣副都统郎坦、公彭春等人,以捕鹿为名,到被沙皇俄国侵略军盘踞的雅克萨附近侦察军事、地理、交通形势起,至二十八年七月清俄双方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遣官立界牌于格尔毕齐河地止。本书所记述的主要内容是:清初,沙皇俄国把侵略魔爪伸进了我国黑龙江流域,俄军在尼布楚和雅克萨等地修筑寨堡,设置工事,对附近居民和村庄进行野蛮的烧杀抢劫;康熙二十年,清廷在平定三藩叛乱后,把注意力集中到东北,并为驱逐沙俄侵略者作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康熙二十四年和二十五年,清军在雅克萨进行了两次胜利的反击战,迫使沙俄政府接受和谈;康熙二十八年六月,清俄双方各派代表团在尼布楚举行边界谈判,经过激烈的斗争,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以格尔毕齐河、石大兴安岭(即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为中俄两国的分界线,岭北、河以北属沙皇俄国,岭南、河以南属中国;将尼布楚及其以西直至贝加尔湖原属中国的领土让给俄国,俄军撤出雅克萨后,毁其城。《中俄尼布楚条约》是清俄双方签订的一个平等条约,沙皇俄国的侵略魔爪由此受到了一些遏制,中俄东段边界局势得到了相对稳定。该书有《功顺堂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