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潘钟麟(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潘钟麟,字层峰,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生卒年均不详。本编皆七言律诗,前四卷为乞酒之作,分别投赠给二百六十五人;后一卷为寄怀之作,分别投赠给三十人,以大学士王项
见《针灸大全》。
见《古今医统正脉全书》。
一卷。旧本题明胡震亨(约1612前后在世)撰。胡震亨字孝辕,号遁叟,赤城山人。海盐(今属浙江)人。万历二十五年(1597)举人。此书载于曹溶《学海类编》中,实即《唐音癸签》之文。癸签分体、发微、评汇、
旧本题为嚣嚣子撰,不著姓氏。书首为总论一篇,泛引声律身度之常论,书中也录有《通典》、《玉海》等旧文。其他如说阳律有二变,阴律无二变,不知道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五声二变,所以有八十四声。如果阴律无二变,
四十卷。宋王昭禹撰。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记载,昭禹未详何人。王与之作《周礼订义》,类编姓氏世次,将王昭禹列于杨时之后,并记其字光运,其它皆不详。《四库全书总目》认为:王昭禹应为北宋末徽钦时代人。《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
十二卷。清程晋芳(1718-1784)撰。晋芳初名廷鐄,字鱼门,号蕺园,歙县(今安徽歙县)人,后徙江苏江都。乾隆七年(1742)召试,授内阁中书,后为四库馆纂修官、翰林院编修。晋芳少时好学,曾罄其资购
①一卷。敦煌遗书唐写本,唐陆德明撰。德明字元朗,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官至唐国博士,兼太子中允,赠齐州刺史、吴县开国男。其事见于新、旧《唐书》本传。此本出于甘肃敦煌石室。据后记知,其写于唐开元二十六
一卷。后魏刘芳(453-513)撰,清王谟辑。刘芳字伯文,彭城(今江苏徐州)人。汉楚元王刘交之后。始为主客郎,拜中书博士,中书侍郎,迁太子庶子兼员外散骑常侍,国子祭酒,侍中,太常卿。卒赠镇东将军、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