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十驾斋养新录》。
五卷,《外篇》二卷。清任启运撰。本书以伏生所传《今文尚书》为内篇,以古文溢出今文者为外篇。内篇成于康熙戊戌(1718年),外篇完成于乾隆癸亥(1743年),前后相距二十多年,可见任氏用力之勤。原稿久佚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二十一卷。清庄逵吉(1760-1813)校。逵吉字伯鸿,江苏武进入。嘉庆初年任县令等职。据庄逵吉自序载:“乾隆甲辰(1784),读《道藏》于南山之说经台,览《淮南内篇》之注,病其为后人所删改,质之钱别
五卷。宋罗公升(生卒年不详)撰。罗公升字时翁,江西永丰人。大父开礼,从文天祥勤王。兵败被执,不食死。公升因军功授本邑尉。此集首载赋一篇。以下各体分编,而每体之中分《无名集》、《还山稿》、《抗尘集》、《
无卷数。清徐养原撰。此书是作者的札记、考订之类的著述。所考书籍主要有《字说》、《明堂说》、《井田议》、《黑水考》、《朝鲜疆域考》、《孔子生年月考》、《孟蜀石经考》、《校淮南子》、《注五代史记例》、《御
九卷。明王化隆(生卒年不详)撰。王化隆自号真如子,广汉(今四川省广汉县)人。由贡生官主簿。此书九卷,分天道、地道、人道、懋修、订学、钩元、彝典、齐治、均平九篇,每篇又各分章,体例采用问答的形式。内容颇
一卷。清吴大澂撰。参见《说文古籀补》。是书以六书理论为根据,对见于钟鼎彝器上的文字加以考释,于其时代之分、音释之异、真伪之别,颇能折衷众说,多有创见。是书作于光绪十年(1884),有刻本,光绪十九年(
二卷。清汪薇辑。汪薇字辱斋,广东新安(今宝安)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谁谓诗之作非以明伦,而伦之外又别有诗呢?”作者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五伦为纲而采其诗之有合于此者辑为一编,略为批示
一卷。不著编书人姓名。成书年月也无记载,书首页署有丙申正月。是编所辑,系安徽歙县程木庵所藏彝器的目录,共著录五十四器。程木庵之子程守恭,曾以拓本分送给一些金石学家,故在他们的书内均录有若干木庵藏器。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