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也未写明编撰年月。但从内容来看,本书似撰写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以后。全书的断限是:自光绪二年至二十一年十月,备列了这一时期所有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的题名。卷首录有光绪十年三月礼
四卷。程颐(1033-1107)撰。程颐,字叔正,号伊川。北宋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幼有高识,及长力学好古,尤勤于《易》。因与苏轼不合引起洛、蜀二党之争,因此贬涪州。与其兄程颢同受业于周敦颐,但学说却
一百三十卷。唐张守节撰。张守节,始末不详。诸王侍读,率府长史,长于地理。约为开元天宝间人。《正义》中博引故实,很是详博,卷首有“论字例”,“论音例”二条。但到明朝删削太多。《史记正义》是张守节用尽一生
十二卷,清沈时栋选辑。沈时栋字成厦,一名城霞,字焦音,别号瘦吟词客,江苏吴江人。生卒年不详,约当清初康熙年间。著有《瘦吟楼词》。《古今词选》为自唐至清历代词人词作之合选。共收入词人二百七十六家,词调一
一千四百一十二卷。题阮元编刊。按,阮氏创编此书未成,移督滇黔,因属严杰成之,最后由夏修恕刊成,这时已是道光九年了。首有修恕的序,以著书人先后为次,收有顾炎武、阎若璩、胡渭、万斯大、陈启源、毛奇龄、惠周
十种,九十七卷。清姚莹(1785-1853)撰。姚莹字石甫,号明叔,晚号展和,安徽桐城人,嘉庆年间进士,曾任福建知县等。在任台湾道时,正值鸦片战争,姚氏积极防御,曾击败英侵略军。咸丰初年任广西按察使,
十二卷。清沈钦韩(1775-1831)撰。钦韩字文起,号小宛,吴县(今江苏吴县)人,清代著名学者。嘉庆丁卯(1807)举人,安徽宁国县训导。淹通经史,尤长于训诂考证,除本书外,还著有《春秋左传地名补注
十九卷。清吴廷华(1682-1755)撰。廷华字仲林,一作中林,号东壁,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官至福建海防同知。是书原为四十四卷,乃吴氏《三礼疑义》之第一部,今缺四至二十八卷。其体例首列经文,
十六卷。《别集》一卷,《附录》一卷。元陈栎(1252-1334)撰。阵栎,字寿翁,号定宇。休宁(今属安徽)人。宋亡后,隐居三十八年。后复出应试,中浙江乡试。因病不及会试。二年后,上书于执政,不报。遂终
即《五藩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