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四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余绍宋纂。余绍宋,龙游县人。此志为民国十四年(1923)铅印本。全书为四十卷,首一卷,末一卷。为纪者一,曰通纪。得卷一,为考者五,曰地理、氏族、建置、食货、艺文。得卷六,为
六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四教义》即是智所作《维摩诘所说经玄义》之初章。在初章基础上进一步离析广义,作有六万余言,超过原在玄义所述初章份量的三分之二。《四教义》文开七
一百六十卷。无著撰人姓名。书前有虞集序。序中称书为相台庐陵周宏道先生所著。所谓周宏道先生亦无所考。根据序文的意思推断,周宏道可能是指周必大。周必大《平园集》外还著述八十余种书未传于世。一些奸黠的书贾,
不分卷。清张在辛(生卒年不详)撰,在辛字柏庭。本书分篆印心法、隶法琐言,写照琐言、撰杖琐言、解画琐言,烬余志略,修觞琐言、画石琐言,夕阳回光十部分,版本有清乾隆十三年(1748)单行本,《清史稿艺文志
九卷。明沈周(1427-1507)撰。沈周,字启南,号石田,又号白石翁。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少负才名,十五岁作《凤凰台歌》。博览群书,知识渊博,著有《石田文钞》、《石田杂记》。此集系瞿式耜所删定,
又名《任田经说》十八卷。清项淳(生卒年不详)撰。项淳字芸堂,一字任田,又号岩溪老人,安徽歙县(今歙县)人。乾隆己卯(1759年)进士,授中书,升吏部主事,历九年,告假归乡,力学不出,设教于乡里的青士居
三卷。清郭麐(生卒年不详)撰。郭麐字祥伯,号频伽,吴江(今江苏吴江县)人,嘉庆间贡生。工诗古文辞,著有《金石例补》、《灵芬馆全集》。此书属于杂记类,其中诗话最多,也有少部分方言及琐事,作者虽不长于考证
十卷。旧题明朱鹤龄(1606-1683)编。朱鹤龄字长孺,江苏吴江(今江苏苏州市南部)人。明诸生。朱鹤龄聪敏好学,初专力词赋,曾笺注杜甫、李商隐诗,故所作颇出入二家。入清,居家著述,晨夕不辍,行不识途
一卷。清许梿(1878-1862)撰。许梿字叔夏,号珊林,海宁(今属浙江)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官江苏徐州府知府,权粮储道。许氏尝拟纂《说文解字统笺》,未成。此编乃是平日读书写在《说文》原本
一卷。清郭襄之等撰。襄之,山东潍县(今潍坊)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官任平朔府知府。此书所述为其父郭梦星(?-1854)生平。梦星字文与,道光三年(1823年)进士,由知县升至山西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