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山遗书
十卷。清劳史(1655-1713)撰。劳史字麟书,号余山,余姚(今浙江余姚)人。全书论述易理,认为“易之为道,细无不该,远无不届”,并用易理来推论人、动植物的属性,但有些论述缺乏科学依据,如推论“鸟足三爪”一条:“飞禽上升属阳,阳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故鸟足三爪……。”
十卷。清劳史(1655-1713)撰。劳史字麟书,号余山,余姚(今浙江余姚)人。全书论述易理,认为“易之为道,细无不该,远无不届”,并用易理来推论人、动植物的属性,但有些论述缺乏科学依据,如推论“鸟足三爪”一条:“飞禽上升属阳,阳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故鸟足三爪……。”
十二卷,清周馥撰。周馥字玉山,秋浦人,曾官直隶总督,卒谥慤慎。此书以程颐、朱熹的义理,陈抟、邵雍的数术说为原本,探讨《周易》易理。前八卷为正编,直接抄取《周易折中》的释解,用以发挥经义。后四卷为附篇末
旧本题句曲山人伯勤甫撰。伯勤本是朱载堉的表字。可能是朱载堉在作了《律吕精义》之后,又作此书以简括要义,与所谓《律吕精义》及正论互相阐发。《千顷堂书目》对此书未作著录。清抄书附于《律吕正论》之后,是书于
见《脉诀刊误》。
一卷。辑佚书,晋张璿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张璿不见《晋书》,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知其为安定(今甘肃泾川县)人,官至东晋秘书郎参著作。《经典释文》云此书十二卷,《七志》作十卷。
七卷。明邵一儒编。邵一儒字仲鲁,山东海阳人。生卒年不详。是书成于万历四十七年(1620)九月。时廷议以万历四十八年(1621)八月以后为泰昌元年(1621),故其序以泰昌纪元。徐献忠曾有《六朝声偶》,
四卷。明程大位(详见《算法统宗》)撰。明万历二十年(1592)《算法统宗》刊行以后,为普及中算诸法及珠算应用,程大位对其删减繁芜,揭其要领,并增加《新增续编九归歌释义》一篇附录,撰成《算法纂要》四卷于
五十四卷。宋王十朋(1112-1171)撰。王十朋,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县)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授绍兴府签判,除著作郎。孝宗即位,知严州,除侍御史。上疏论史浩八大罪,使浩
又称《罗氏识遗》,十卷。北宋末南宋初罗璧(生卒年不详)撰。罗璧字子苍,自号默耕,新安(今属河南)人。生平事迹不详。据书中前定一条,引陈抟“寒在五更头”之谶语,称第五庚申后又十五年,北宋灭亡,可知此书成
①二十八卷。清李居颐纂修。李居颐字养吉,号金鋐,云南河阳县人。出身举人,雍正十三年(1735)任翼城县知县。尝葺文庙,建奎阁,通泮池。勤民敏识,留意学校。按翼城之名,起于隋开皇初年,唐改为浍州,宋后更
十二卷。徐庭垣(生卒不详)撰。徐庭垣,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曾官新昌县丞。徐庭垣《自序》驳宋以来诸儒所谓孔子特笔之失曰:“世但知推尊圣人,而不知孔子当日固一鲁大夫也。于周天子则其大君,于鲁公则其本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