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合注
一卷。撰者不详。该书乃剽窃《四书大全》而成,内中于饶鲁等人的论说有所征引。书前有吴澄的序,虽于篇末称为序,篇首却称总说,与序体不符,似拼凑而成。
一卷。撰者不详。该书乃剽窃《四书大全》而成,内中于饶鲁等人的论说有所征引。书前有吴澄的序,虽于篇末称为序,篇首却称总说,与序体不符,似拼凑而成。
一卷。清俞樾撰。俞氏生平著述,见《儿笘录》。卷首有叙言,俞氏引孔子“正名说”论考定文字至关重要,考定文字应专以许氏《说文》为准。是编考定文字大纲有二:一曰正字义,如“逆”为送逆字,而顺逆字必当作“屰”
三卷。明方时化撰。时化的高祖方社昌曾著《易指要》五卷,至时化乃取而绎之,故名《易指要绎》。书中每段之下凡称“绎曰”者,都是方时化所写。这是方氏《易》学的第四种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藏本著录存
一卷。魏董遇撰,清马国翰辑。董遇字季直,性质讷而好学。建安初举孝廉,稍迁黄门侍郎。黄初中出为郡守。魏明帝时入为侍中、大司农,数年后病卒。见《三国志·魏志·王肃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又据《魏略》说,遇
五卷。清张亨釪撰。亨釪字伯眉,江西人。认为坊间韵书苦无善本,于分收重收、一韵数收、数韵一义、数义一韵之字多相轇轕,乃取刘豹君《诗韵含英》及彭文勤公之《诗韵辨同》二书,补其缺漏,订其讹舛,撰《韵学辨中备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却金传》)撰。是书主要记载王氏园圃中所有以及其所闻所见的花、果、蔬、瓜、豆、竹等花木、果品、蔬菜。主要以花为主,草木之类则从略。各记载其品目及其种植的方法。《续说郛》中载有此书,
四卷。清张榕端(约1691年前后在世)撰。生平详见《河上草》(辞目)。本集是张榕端在内阁学士任上所刊刻的,辑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至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之间所创作的诗歌,集前有任邱庞垲所作
二卷。清万树(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万树字红友,另一字花农,号山翁,江苏宜兴人,生卒年均不详。国子监生,康熙时曾在两广总督吴兴祚府中作幕宾,暇时制曲,脱稿即由府中伶人演唱,终以怀才不遇,郁郁而终。
二卷。不著撰者名氏,明代朝鲜人作。书无目。卷首略叙疆域沿革。次分为六纲八道。六纲:曰京都、曰风俗、曰古都、曰古迹、曰山川、曰楼台。八道:中曰京畿,西南曰忠清、东南曰庆尚、南曰全罗、西曰黄海、东曰江源、
八卷。清高岗修,蔡永华纂。高岗字仑侯,北平人(今北京市),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康熙六年(1667)任蓬莱县知县。蔡永华,邑人,曾任河东、陕西等处都转盐运使。考蓬莱县,其原无旧志,此志为创修。高
一卷。晋殷仲堪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仲堪陈郡(今河南淮阳)人。官至振威将军。《晋中兴书·陈郡殷录》载:“殷仲堪少好学,能清言。”《晋书本传》云:仲堪能清言,善属文,每云三日不读道德论,便觉舌笨间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