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五卷。清代吴翌凤(生卒年不详)撰。吴翌凤字伊仲,号枚庵,吴县(今江苏东南部)人。嘉庆生员,好学,精于诗,著有《吴梅村诗集笺注》、《与稽楼丛稿》、《唐诗选》、《怀旧集》等书。此书是作者的札记,没有一定体
一卷。南朝宋任预(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载是书十卷,注云“宋太尉参军任预撰”。今只存二条,一论帝王之改乐,一论稷坛之方位。盖当时条为上议礼之件,故称条牒,非为说经而作。其论
四卷。《外集》一卷。元刘鹗(12901364)撰。初名《鹫溪文集》。鹗字楚奇,永丰(今属江西)人。皇庆间以荐授扬州学录。累官江州总管、江西省参政。鹗曾为翰林修撰,与虞集、欧阳玄、揭傒斯等游。此集为其子
八卷首一卷,清高维岳纂修,魏远猷纂。高维岳,字燮堂,关中人,曾任大宁县知县。县志始于乾隆十一年(1746),为县令大定举人阎源清所修。其书规模粗具,遗事鲜详,其后至光绪年间又百余年莫能继轨,而旧编又已
一卷。清万应隆撰。应隆字道吉,泾县(今属安徽)人。崇祯举人,入清不仕。著有《三峰文集》。该书记明末周泰峙、金声、黄道周、万庚、杨廷枢、万曰吉、万寿祺等人,所记虽较《明史》简略,但颇多轶事,为《明史》所
二十六卷。《外集》十卷。明皇甫涍(1497-1546)撰。皇甫涍,字子安,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他好学工诗,负才名,为“皇甫四杰”之一。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历工部主事,官至浙江按察使佥事
四卷。明沈瑞钟撰。瑞钟字德培,浙江平湖人。《平湖经籍志》卷五:“沈瑞钟,字德培,号征梅,司业懋孝子。嗜古好奇,为文深奥。以选贡知陕西雒川县。”其书前《自序》云:“先尝为《易意筌》,十九年后复为《广易筌
八卷。元方回(1227一1307)撰。方回字万里,号虚谷,歙县(今属安徽)人。宋景定二年(1262)别省登第,累官知严州。入元,为建往路总管。名久即罢。晚年乃倡讲道学。著有《桐江集》、《读古今考》等。
一卷。清于鬯(1854-1910)撰。于鬯字醴尊,号香草,江苏南汇(今属上海市)人。有《说文取墨》、《香草校书》等二十三种。是书只《梁惠王》、《公孙丑》两篇。所校如“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谓象人两字合为
一卷 附补遗。清鲍康撰。鲍康,详见《续泉汇》条。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潘祖荫序,末附泉辨。最后有自跋,及陈寿卿评语数十则。本书多述遗闻轶事,及各家著录的得失。补遗则间或涉及考释泉币文字。潘氏在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