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祚
【生卒】:?——1674
字懋自。永昌(今属云南)人。明崇祯举人。历官户部郎中、尚书、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顺治初年,主持修订《赋役全书》,以明万历间法例为准,尽除明末苛捐杂税。复与巴哈纳共同校订律例。屡上疏论时政,言及云南善后;请禁有司私派、将领冒领诸弊端。康熙十三年卒。谥端简。
【生卒】:1603—1674
【介绍】:
明末清初云南永昌人,字懋自,号玉铭、思斋。明崇祯三年举人,历官户部郎中,督饷大同。清顺治元年,授岢岚兵备道,旋仍授原官。累擢至户部尚书。督修《赋役全书》成。康熙七年,被排挤夺官。鳌拜得罪后,起为兵部尚书,旋以老乞休。卒谥端简。
【生卒】:1603—1674
【介绍】:
明末清初云南永昌人,字懋自,号玉铭、思斋。明崇祯三年举人,历官户部郎中,督饷大同。清顺治元年,授岢岚兵备道,旋仍授原官。累擢至户部尚书。督修《赋役全书》成。康熙七年,被排挤夺官。鳌拜得罪后,起为兵部尚书,旋以老乞休。卒谥端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