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酋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代西藏志书。以记载西藏地区为主兼及甘、青、川藏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袁昶以写本刊入《渐西村舍丛书》。始渐流传。原书不著撰者姓名及成书年代。据考著者为※和瑛(?—1821) (一说作者为松筠
参见“苏新贸易公司”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札萨克陀音。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大夫人阿海哈屯第五子。骁勇,“五虎之一”。17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游牧于天山北路。明崇祯九年(1636)随兄※顾实汗征
※僜人神话故事中的英雄。传说为金身。初与动物为伍,降服野兽。又劈山开地,战胜洪水,迎来太阳。发明了种植,创造了三石灶、石锅。反映了远古时代人类生活及与大自然顽强斗争的情景。
明末清初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其祖先自元迄明,世袭建昌宣慰司(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宣慰使。明末泰宁袭宣慰使。清顺治十六年(1659)降服,呈缴明所授印信、号纸,命仍约束部众,管有大石头、长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穆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庆源南龙北洞。辽灭渤海后迁其民至今辽宁岫岩县东南洋河附近,将穆州所领4县并为一县,称会农,隶辽开州。
?—1453明代蒙古郭尔罗斯部首领。一作彻卜登。郭尔罗斯为兀良哈属部,故明人称之为“兀良哈之沙不丹”。其女阿勒塔噶勒沁为脱脱不花之妻,生摩伦台吉,因与部属私通,被脱脱不花刺伤耳鼻,休遣回娘家,双方从此
清代皇室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建于康熙二十年(1681)。地在今河北省围场县境。满语“木兰”,汉译为“鹿哨子”(吹哨引鹿的哨子),以此地设围场为哨鹿所,相沿既久遂视木兰为地名。该地原属蒙古喀喇沁、
唐吐蕃主管外事之职官。为“纰论”之意译。详见“纰论”(1265页)。
见“竹墩卫”(7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