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细
见“阿细泼”(1212页)。
见“阿细泼”(1212页)。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
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哈剌那惕。※弘吉剌部分支之一。始祖为秃速不答兀忒之长子合剌讷惕。参见“弘吉剌”(644页)。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黎语称“沃凡”,意为“做富人”或“做主人”。参见“龙仔”(493页)。
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车臣汗※乌默客叔父。初号伊勒登台吉。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准噶尔部噶尔丹扰掠喀尔喀,与乌默客归清,援济农副王,驻牧乌珠穆沁界外
见“口外十二厅”(117页)。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亦译“布板”、“布蛮”,意为“村人”,与城镇居民相对而言。广西环江、钦州等地壮族均有这种自称。操壮语北部方言。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黑山宗”、“黑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阿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伊斯哈克·瓦里(一称伊萨克)和卓。相传早年在汗·阿里克西柯尔克孜族聚居区布教,徒众喜冠黑帽,故名。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