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哈尔沁
清朝官员。黑龙江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将军兆惠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濒黑水河为营,力战有功,擢索伦总管,赐号齐克齐巴图鲁。
清朝官员。黑龙江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将军兆惠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濒黑水河为营,力战有功,擢索伦总管,赐号齐克齐巴图鲁。
见“盘瑶”(2075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即相扑。参见“布库”(461页)。
金末大臣。又作曳剌粘古。契丹族。官右宣徽提点近侍局事。天兴元年(1232),蒙古军大举攻金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哀宗求和不成,欲起用白华为右司郎中,遣其至华所问计,华力主弃汴外走,被采纳。翌年正月,攻
1903—1956革命活动家。蒙古名都楞仓,字雁秋。内蒙古原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蒙古族。热河师范学校毕业。1923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24年入黄埔军校第一期学习。1926年赴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格依,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伊克噶札尔阿齐图山,接土谢图汗部左翼右末旗界;南至乌兰陀罗海,接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界;北至巴颜哈喇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有佐领8。会盟于克鲁伦
即七蕃。见“五姓蕃”(263页)。
即“顺奴部”(1691页)。
①都名。汉元鼎六年(前111)平南越后置。治所在今海南岛儋县西北,领至来、九龙二县,辖境为今海南岛西部地区。始元五年(前82)并入朱崖郡。隋大业三年(607),一说大业六年(610),析朱崖郡地复置,
见“蛊”(2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