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三郎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不久,为大将军达奚震等所破,部众被遣散。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不久,为大将军达奚震等所破,部众被遣散。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袍子。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地。用料因人而异。台吉以锦缎制成,上饰文绣。宰桑用丝绣、丝纻或氆氇。王公贵族用红色、黄色。地位卑下者穿绿色或杂色。御冬无棉,以驼毛为絮,名“库绷”。普通牧民,则
即“涿涂山”(2118页)。
高句骊国官号。在诸史所列高句骊国12级“大官”名号中,其仅见于《新唐书》,为第四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大使者”之上,并记其秉国政,三岁一易(称职者不拘年限);更代时有不服者则率兵相攻,其王闭宫
即“沙卑城”(1128页)。
见“耶律章奴”(1319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至宁元年(1213),纥石烈执中受封。执中即胡沙虎,又名九斤,太子护卫出身,累官至招讨使。曾统军攻宋。大安元年(1209),御蒙古军于野狐岭,大败。崇庆二年(1213),屯中都(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明代蒙古右翼多罗土蛮部领主。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四子※阿尔苏博罗特孙,五乎囊台吉子。初驻牧于山西偏关外,后该地被俺答汗占据,遂与宾兔等西牧甘州(今甘肃张掖地区)塞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
见“额尔德尼伯克”(2536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