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桑植上峒长官司”(1966页)。
①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见“元宝炬”(237页)。
我国景颇族中自称波拉的支系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与载瓦语比较接近。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潞西、盈江、梁河等县。以潞西县三台山区孔家寨的波拉话为例。语音特点:有22个
见“札鲁忽赤”(435页)。
战国时期中山国祭祀礼器。亦称“铁足大铜鼎”。周慎靓王六年(中山王十四年,前315)由中山王下令制作,用以祭祀上帝和祖宗。器高51.5厘米,最大直径65.8厘米。鼎身扁圆
见“古儿别速”(441页)。
即“兀鲁兀”(109页)。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招抚治古等18寨苗族首领龙答哥等175户,皆内附。以其地设长官司,龙答哥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