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又称背壶、携壶。陶质。生活用品。有扁、圆和一面扁一面圆三种形式。多圈足小口,有的口旁有流。两侧通底有穿皮带或绳索的环鼻及沟槽,便于身上或马上携带奶汁、酒浆等饮料,是适用于
清咸同年间贵州西南部各族反清起义。起义军以方形白旗为标志,故名。咸丰八年(1858),贵州普安厅沙陀汉族地主高氏诬大坡铺回民马孝纵马食其田内麦子,杀马孝纵,并请清兵弹压。同年十一月八日,回民※张凌翔,
见“康济鼐”(2102页)。
即“段辽”(1693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与另一类奴隶“扬更”相似,亦属于“庸部”。详见“阐”(2105页)。“更”(1048页)、“扬更”(754页)。
见“额勒里”(2532页)。
见“二十四史”(6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倅贰之职。”意为“副职”。太祖阿骨打时始置。《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宣、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之
即“慕容涉归”(2441页)。
见“耶律迭里特”(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