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1918清末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乾隆帝第十七子永璘亲王之孙,道光帝侄。善逢迎,得咸丰帝及慈禧太后倚重,咸丰间连升7级。咸丰十年(1860),进贝勒。同治间,加郡王衔,授御前大臣
见“札鲁忽赤”(435页)。
古地名。春秋末越国之南界。《国语·越语上》:“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在今浙江诸暨县境。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6367隋代回纥第二代首领。药罗葛氏。※特健俟斤子。才勇有谋,嗜猎射,善战,临战对敌,必身先士卒,所向皆破,为众所畏服。早年与父不知,被逐。约于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被族人拥为首领。依仗其母乌
唐时对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周围乌蛮六部落的总称。“诏”义为“王”或“首领”。其名称诸书所载不尽相同,一般多取《蛮书》、《新唐书》作:蒙巂诏(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上半及漾濞、永平一部分)、施浪诏(今洱源
见“西夏”(691页)。
突厥语tavachi音译。在国家军政机关中起副官职能,特别是战时负责通知军队集合,平时召集部民外出狩猎。※叶尔羌汗国时期设此官职。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任期不等,在甲本(百夫长)领导下,负责征收各种差税和※“其美”租,每年召集本部落牧民清算各项差税及“其美”租的支出帐,三年清点一次本部落的牛、羊数
清政府在内蒙古丰镇、宁远地区设立的垦务机构。光绪八年(1882)设置,局本部在丰镇,掌管丰镇、宁远一带蒙地放垦事宜。十一年(1885)撤销,十五年(1889)恢复原属山西省布政使管辖。二十七年(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