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乡村小吏”。专事管理耕种和水利,为玉子(孜)伯克辅助官员。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
即“伍员”(795页)。
见“萧惠”(1991页)。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侏儒”之意。女真之初,民风纯朴,有以此命名者,如始祖函普之弟即名保话里,可能以身材矮小,故名。
纪传体断代史书。原名《新晋书》,南齐臧荣绪《晋书》等佚后用今名。唐房玄龄(579648)等监修,令孤德棻(583—666)等撰。130卷。贞观二十二年(648)成书。包括帝纪10卷、志20卷、列传70
见“那色波”(930页)。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全称《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唐法海集,记禅宗六祖慧能事迹和语录。西夏文译者佚名。手写、草书,存十数页。背面为西夏天赐礼盛国庆元年(1069)或二年(1070)瓜州审案记案。译文内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