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偶思
见“偶思”(2072页)。
见“偶思”(2072页)。
经书名。一作敢浦凹。原藏于云南盈江新城户回松山德昂族村中佛寺里。系用宽2寸、长2尺左右的1块黄金、1块铜、1块象牙、1块厚纸板与3块优质木板组成。象牙、木板约1分厚,金、铜较薄,一面镌有缅文,一面镌有
见“忽母思部”(1489页)。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私自雕铸钞版印造的伪交钞。事关军国大计,社会安定,故历朝赏罚严明。元初规定,凡印造伪钞,经辨验,堪行使者,为首处死,为从雕版、抄纸、安藏、印造、知情、受分人等俱杖断,捉事人,首告者赏银5锭;不堪行使者
见“八儿思阔”(26页)。
晋元康六年(296),陕甘天水、略阳、扶风、始平、武都、阴平6郡羌、氐、卢水胡起义,拥立氐人齐万年为帝,屡败晋军。次年,失败。八年(298),略阳临渭(今甘肃天水)巴氐李特及其弟李庠与闫式、赵肃、何巨
内蒙古自治区著名盐湖。位于阿拉善旗境内,面积约75平方公里。因盐质洁白、味甘、产量高,甘肃、山西、内蒙西部多食用之。向为阿拉善旗重要经济来源。以其地势平坦,湖中不能多积水,取法极简便。每年三至五月,俟
见“定州丁零”(1528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
即“阿禄”(1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