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十二等级“大官”中之第四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意侯奢”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新唐书》仅记有“诸兄”,为第八级。
毛南族旧称。又作“冒南”。起源于宋以后的地名或族名“茅滩”、“茆滩”、“茅难”。分布于庆远府恩恩县(今广西环江)。无文字,操毛南语。信仰多神。以农耕为主。是毛南族的直接祖先。参见“毛南族”(360页)
见“按出虎水”(1623页)。
见“呼伦厅”(1389页)。
藏语音译,意“支差者住房”。旧时西藏※三大领主连同※差地一起分予※差巴居住的房屋。差巴对该房屋只有使用权。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前340—前278战国时楚国政治家,爱国诗人。名平,字原;又名正则,字灵均。归州秭归(今湖北秭归)人。楚国君同姓贵族。《史记·屈原传正义》云:“楚王始都是,生子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楚怀王时,因其
见“耶律宗真” (1315页)。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