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伯
见“乐都”(611页)。
见“乐都”(611页)。
?—1525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
见“阿哈”(1194页)。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
见“乙息记可汗”(5页)。
元代云南大理第六代总管。亦称信苴隆。白族。大理人。※段正子(一作※段庆子)。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继任大理总管。在职期间,元廷诏准土官无子嗣者,按当地风俗,以妻代管;梁王抵洱海,立保和奴子,号品
清代蒙古族学者、诗人。博尔济古特氏。原名贵明,字希哲、晰斋、西斋。两江总督邵穆布孙。自幼刻苦好学,博学多识,对经史诗文、书画、篆刻、马步骑射,编译图书源流及蒙古、唐古语都贯串娴习。乾隆十二年(1747
土族语称“却克·保力嘎”,意为“取毕捆子”。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农业生产习俗。秋天,将田间的麦豆等捆子运到场上垒起后而举行的庆丰收活动。届时,家家杀猪宰羊犒劳农田劳作者,吃肉、喝酒、唱酒曲等尽情欢娱一
京语音译,意为“大家的山林”。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由“翁村”(村长)派专人看管,主要作修建“哈亭”(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之用,村民不得随意砍伐。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
见“土河”(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