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康
怒语音译。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家族的称呼(碧江县怒族称“谷”)。是氏族组织“提其”因人口增殖,根据血缘关系亲疏派生出来的近亲集团,多者20—30户,少者8—9户,聚居在同一村落,有公共的山林和火山地。每个家族都有1—2个由大家推举的头人,负责家族内外公共事务。但因个体家庭已成为独立的经济单位,故家族公有土地大多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形成几户伙有伙耕和个体所有私耕,反映家族公社已走向解体。但到解放前夕,其特征还没有完全消失,每个家族公社或多或少还保留公有的山林和荒地,按传统习惯家族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上必须互相帮助,杀猪、宰牛或煮酒时得相互馈赠,对孤寡老人和孤儿大家都有照顾和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