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里
见“埃勒”(1801页)。
见“埃勒”(1801页)。
?—1867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旧译陆希武田。库车人。和卓谢伊合尼札木丁第三子。同治三年(1864),库车农民发动反清起义,杀办事大臣萨灵阿以及库尔班等伯克,欲迎奉原叶尔羌阿奇木、库车郡王爱玛特,遭
辽代地名。属上京道。位于潢河(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上游一带(一说位于今内蒙古林西西南、克什克腾旗东南,一直向南延伸到今河北境内的围场以北一带)。为契丹发源地,“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①清咸丰年间新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是清朝地方官员和当地伯克残酷压迫和剥削农民引起的。道光(1821—1850)年间,库车伯克掠夺土地问题已日渐严重。仅阿奇木伯克皮鲁斯1人,侵占官田和民田便达1600余
元代汉地民户差发名目之一。又称杂役。指劳役和职役2种,劳役随时按需要征发,从事修筑、运输等;职役有乡之里正、都之主首、隅之隅正、坊之坊正等,负责催输差税、徭役,维持秩序。一般任期一年。元初,军、匠、站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我国台湾高山族巴则海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苗栗县鲤鱼潭和台中、丰原、大社一带的巴则海人已不会说巴则海语,一部分移居到埔里的爱兰和大湳、牛眠山、守城份、蜈蚣仑四庄的极少数
即“贵赤”(1654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伏部分置为赤山和匹黎二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