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营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合计7395名以编入。先后设总统大臣(无定员)、翼长、营总、鸟枪护军参领、鸟枪护军校等职,以综理营务、管辖兵丁,时称“满洲火器营”。雍正十年(1732),设公署于朝阳门内隆福寺之前。乾隆二十八年(1763),以鸟枪马甲技艺生疏,悉裁其兵3518名,又从满、蒙旗内增补鸟枪护军2,638名(每佐领3名)。三十八年(1773),新建火器营房于西郊长河西岸蓝靛厂之后,随即分拨鸟枪护军官兵往驻,仍留原营者遂称“内火器营”。此内枪营,以演练鸟枪步射、骑射诸技;炮营,以演放子母炮,兼习鸟枪。 ②外火器营,以从城内移出鸟枪护军官兵2600余员名设立,故称,亦称护军营,仍隶总统大臣统辖。所置职官与内营相同。官兵以演习放三枪过二马等技,及跳马、跳驼、相扑等项艺术。每年春末至秋尽,该营官兵分翼轮流以单日开赴昆明湖(北京颐和园内),与※健锐营(双日往)间日交替撑驾战船学习水战,俨然京师水师旗营之一。 ③汉军火器营。八旗汉军骁骑营兵别立鸟枪兵、※炮甲,各自为营,故称。皆隶都统。 ④雍正九至十三年(1731-1735),※内务府三旗亦设鸟枪护军营,以包衣鸟枪兵600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