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鹿棋”(2104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1454明代瓦剌贵族,也先汗重臣。亦译巴延帖木儿。《明史》称其为也先弟。一说为蒙文史籍中的阿苏特部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太师之子,号哈丹特穆尔。领有平章、特知院等衔,统率瓦剌左翼诸鄂拓克。正统十四年(
又称“阿洪”。怒族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传说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历史上一位著名的部落酋长,曾是怒江东岸和西岸各村寨怒族公认的领袖。在历史上曾领导怒族群众多次击败“摆夷”(傣族)的入扰。其英勇事绩至今在怒族中仍
参见“乌拉牌票”(341页)。
?—前51西汉时乌孙昆莫(王)。翁归靡长子,解忧公主生。宣帝神爵二年(前60,一说元康二年,前64),其父在世,拟令嗣位,遣使请尚汉公主。汉以解忧公主侄女相夫为公主许之。寻以父死,乌孙贵人立泥靡为王,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
清代蒙古贵族的总称。清朝统一蒙古以后,废除蒙古以前的济农、洪台吉、丞相、太师、宰桑等封建贵族称号;为了笼络蒙古贵族,以满族宗室的封号赠给蒙古贵族。根据蒙古封建贵族不同的身分等级和地位以及对清王朝的效忠
见“慕容垂”(2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