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哈屯乌梁海
清乾隆年间居住于汗哈屯山(位于前苏联卡通河西南)乌梁海人总称。旧属准噶尔部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达瓦齐后,令喀尔喀副将军青衮咱卜等前往抚服。七月,清军至萨噶勒巴什岭,遣副都统敦多卜、贝子策卜登前往宣示清廷旨意。其宰桑哈尔玛什、鄂木布、瓜齐楞、布鲁特和托克、布克图什、那穆克等七人率众降清。二十一年,以哈尔玛什等附青衮咱卜叛乱,诏令赛音诺颜部扎萨克贝勒车木楚克扎布往抚,复降。授阿勒泰诺尔乌梁海宰桑特勒伯克为总管。后为阿尔泰诺尔乌梁海重要组成部分。
清乾隆年间居住于汗哈屯山(位于前苏联卡通河西南)乌梁海人总称。旧属准噶尔部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达瓦齐后,令喀尔喀副将军青衮咱卜等前往抚服。七月,清军至萨噶勒巴什岭,遣副都统敦多卜、贝子策卜登前往宣示清廷旨意。其宰桑哈尔玛什、鄂木布、瓜齐楞、布鲁特和托克、布克图什、那穆克等七人率众降清。二十一年,以哈尔玛什等附青衮咱卜叛乱,诏令赛音诺颜部扎萨克贝勒车木楚克扎布往抚,复降。授阿勒泰诺尔乌梁海宰桑特勒伯克为总管。后为阿尔泰诺尔乌梁海重要组成部分。
东汉刻石。在新疆拜城县东北喀拉达格山麓岩壁。诵文分为两段,由北向南,北段为作者题款,3行共11字,所占面积约高、宽各13厘米。南段系正文,仅存8行,可辨认者约百余字,所占面积约高43厘米,宽34厘米。
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顺义王※俺答汗后裔,博硕克图(卜石兔)子。天聪六年(1632),后金皇太极率兵征察哈尔部林丹汗,经土默特,他为避林丹汗凌虐、侵扰,与古禄格、杭高、讬博克等归降,
解放前新疆乌兹别克族商行名。1881年塔什干乌兹别克人美尔沙里巴依和拉合满巴依创设,位于塔城。主要经营棉花、皮毛等土特产的出口,并输入俄货。不久,美尔沙里巴依移居乌鲁木齐。因招收通晓汉语的哈孜巴依为领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属东部鲜卑,世居辽西。三国魏青龙三年(235),鲜卑联盟瓦解后,逐渐兴起,自成一部。西晋时势力渐盛,有部众3万余户,拥兵四、五万,疆域最广时西接渔阳(今北京密云县西南)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1671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色勒之子。初任佐领。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锦州,败明总兵洪承畴松山援军。八年,从贝勒阿巴泰征明,败明步骑数千于三河县。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关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清政府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设立之储粮仓库。有各种不同的名目:“常平仓”,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立,用以平衡粮价,调济市场,为驻防官兵及各厅提供俸米及粮饷,储谷额23000余石;“社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