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七克齐
见“仲译钦布”(799页)。
见“仲译钦布”(79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即“讷都六设”(921页)。
见“乌雅束”(337页)。
见“马九皋”(160页)。
契丹军名。“属珊”,一说为契丹语。《辽史·国语解》称:“属珊,应天皇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口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为皇后私甲,供其役使和调遣。拥兵20万,皆选自精锐,番汉人皆有,置“
蜀王名。《华阳国志·蜀志》载:“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约在春秋之世,蜀人首领第一称王者。《蜀王本纪》云:“蚕丛始居岷山石室中”。传说其衣青衣,教民蚕桑。继其王位者先后有柏灌
见“诺劳孜”(1954页)。
见“划离部”(755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
1229—1309元朝将领。答禄乃蛮氏。※抄思次子。生于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初事窝阔台汗第三可敦(后妃)位下。元宪宗四年(1254),袭父职,为副万户,镇守随、颍等处。六年,受命总辖随、颖之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