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米欧喀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188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中二甲一名进士,累官大学士。二十七年(1847),以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县)边栅与旧制图栅里数不符,同盛京将军奕湘往勘定界。三十年,办理
?—182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瑚锡哈哩氏,字玉亭。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翻译举人考取笔帖式。三十六年,中举人。累官至内阁学士,历任盛京兵部、户部侍郎,后兼管奉天府。六十年,以袒护旗员,下
?—318又作疾陆眷、疾六眷、段眷等。晋代鲜卑段部首领。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务勿尘子。父卒,嗣为辽西公。晋永嘉六年(312),与弟段疋(匹)碑、从弟段末波(䃅)等率兵5万余骑围攻石
明代青海塔尔寺西纳七世活佛。崇祯七年(1634),马南王(即马安邦)反叛,夺取西宁城,西纳活佛以兵收回西宁,献给明朝。以功赐灌顶国师僧职,并赐金印、诏书等,同时在西宁城关赐建大牌楼一座以彰其功。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母叟”(495页)。
辽代对边防地区诸游牧民族户的称呼。又作乣户。亦称“边防乣户”。依本族旧俗从事生产,为辽守边。其衣食之源,全赖畜牧。绩毛饮湩,以为衣食。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蒙元官名。又译“笔且齐”、“必彻彻”。意为“书史”。《黑鞑事略》:“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耳。”《元史·兵志》:“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1206年蒙古建国后始置,用以记写文牍。元代应
即“俺答汗传”(1885页)。
藏语音译,即“农奴”。解放前藏族地区封建农权制度下的一个阶级,包括※堆穷”和※“差巴”两个等级。隶属于农奴主或封建主的生产者,占总人口的90%。没有土地,祖祖辈辈分别隶属于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