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桑雄部落

桑雄部落

藏族部落名。为“羌日六部”之一。在西藏那曲县境内。“桑雄”藏语音译,意为“广阔平原”。下辖阿巴、托如、玛尔庸、苏尔巴、森巴、扎江、森巴达孜玛、甘丹、赛东9个小部落,故称“桑雄格尔雄古”即“桑雄九部”。历史较久,初由藏北金格尔属下协敖管理,后西藏地方政府在该地设那曲宗,改隶那曲宗。时该地草场全归森巴拉让所有,外差悉由森巴措哇家支应,玛尔庸和苏尔巴两措哇牧户每年向森巴拉让上缴畜产品作为草钱。1928年,桑雄遭雪灾,人畜锐减,森巴部落无力支应与日俱增的差役。噶夏政府自阿里调牧民与苏尔巴共同组成阿巴措哇。并将森巴拉让交出之草场作“公地”,供桑雄各部共同使用,自是,桑雄各部共同支应外差。阿里迁来之拉麻甲系官宦后裔,人称“本举”,其家族历任协敖、总管职,故噶厦政府封该家族为世袭总管。

猜你喜欢

  • 汩咄部

    即“伯咄部”(1090页)。

  • 纠里阐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纠里阐为辽太祖※弘义宫下之一抹里。

  • 忌触门槛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即严禁进出帐幕时触及门槛,否则将受到严惩。《黑鞑事略》:“履阈者,……诛其身”。出使蒙古的西方教士约翰·普兰诺·迦宾尼和鲁不鲁乞等都因不知此俗而受到警告。

  • 瓯骆

    即百越民族群中西瓯、骆越两支之合称。今学术界有2说:一说西瓯与骆越为两支,一说为一支二名。参见“西瓯”(690页)、“骆越”(1782页)。

  • 杨明义

    清代四川雷波厅土官。彝族。姓阿卓。其先,元时受封,明洪武四年(1371),赐姓“杨”。世袭雷波(今四川雷波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土官杨喇哇投诚,授雷波厅千万贯土千总,颁给印信、号纸。领

  • 安克帖木儿

    ?—1404或1405明哈密王。蒙古贵族。元封肃王※纳忽里弟。明洪武后期(一说二十五年,1392),兄卒,继为肃王。成祖即位,遣使赴哈密抚谕,许其以马市易。永乐元年(1403),遣使马哈木沙、浑都思等

  • 完颜阿里不孙

    ?—1217金大臣。字彦成。曷懒路泰申必剌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易州军事判官,累官为威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历任国子祭酒、同知平阳府事、兵部侍郎、翰林侍讲

  • 小翁

    见“大翁”(77页)。

  • 兀勒部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居住在阿里门河(今乌苏里江下游一段)流域。穆宗完颜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25寨遭到※直攧里部辞勒罕、辙孛得兄弟所部掠夺。完颜阿骨打(太祖)遣婆卢火讨平之。

  • 红铁溜背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