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嵬名氏”(2220页)。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见“和硕特南右翼末旗”(1453页)。
俗称“尼羌”。土族语音译,意为地方保护神。青海互助县※佑宁寺霍尔人首领的塑像。土族人民视其为自己的祖先,备加崇拜。
见“东厮里门”(515页)。
即“纳喇特岭”(1273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巴林氏。天聪五年(1631),任牛录章京。八年(1634),以办事能干,不违使命,授牛录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是年,随大将军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至山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与维吾尔语职官阿奇木伯克相似。为塔吉克族住居区首席长官,职司当地一切政务,因地处边防,官秩较高,一般为五品。另有希卡阿卡(副阿尔钦),香比该等辅佐、协助管理税收和司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有南院王、北院王、西院王、东院王,统称诸王位,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用25两银印。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