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烈
见“耶律术烈”(1308页)。
见“耶律术烈”(1308页)。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西藏门隅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主寺。全称“达旺甘丹朗杰拉孜寺”,一作“达旺朗杰杏仓寺”。位于西藏门隅地区中部、章玛河沿岸的山顶上。相传为藏族僧人乌坚桑布所建,伊始属宁玛派(红教)寺院。17世纪中叶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见“莎车”(1827页)。
西夏高僧。法名德慧。住贺兰山佛寺,后被封为智昭国师。仁宗时曾译《佛说圣大乘三归依经》、《圣大乘胜意菩萨经》和《佛说圣佛母般若波罗密多心经》等。
苗族民间议事组织。也称埋岩议事。流行于贵州榕江及广西一些地区。苗语称“耶吉富襄”(意为“寨头栽岩议事”)。与※议榔组织相同。由一寨或数寨联合集议,制定出共同遵守的公约。将公约条款向寨众宣布后杀牛或猪分
见“和朔奴”(1446页)。
古城名。一作大和城。遗址在今云南大理旧县城南15里点苍山脚下,太和村之西,东临洱海。“夷语山陂陀为‘和’,故谓大和。”原为河“蛮”所居。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南诏王皮逻阁(蒙归义)逐河“蛮”,夺据
唐代广西土官,岭南道澄州(治今广西上林县南)人。出身澄州豪酋之家,好读书,颇精文辞。曾任澄州无虞县(今上林县境)令,至今犹存其所写的《六合坚固大宅颂》和《智诚洞碑》两篇碑文,内容丰富,是研究唐代该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