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诺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赎身后可升入此等级,贫穷或犯罪者则要下降至阿加或呷西等级。人身隶属于主子,不能迁出主子的管辖地。承受一定的劳役和财物摊派。逢年过节给主子送半个猪头及酒食等,表明隶属关系。有较多的人身自由,主子不能随意买卖、处死;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占有一些土地、牲畜、农具,有的占有少量阿加或呷西,少数人占有较多财产和奴隶,过剥削生活,成为奴隶主。有家支组织、家支头人和议事会,但附属于诺伙家支,为诺伙的利益服务。遇有战事,要自备武器、衣食为主子效命。为诺伙家支武装的主力。是隶属民,又基本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