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即“倭赤”(1888页)。
见“阿都优洛波哇抹阶凯族”。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参见“宫合”(1749页)。
唐时西域康国王,又作笃娑钵提。月氏人,王族温姓。万岁通天年间(696—697),武则天封其为康国王,拜左骁卫大将军。
清代末年统治新疆政策的重大变革。新疆古称西域。自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建立西域都护府以来,历代中央王朝都在这里设官置治,进行有效管辖。清代,清朝统治阶级为分化各族人民的反抗意识,在统一全疆地区后,
古族名。一说,“落”即“潞”。在今山西上党潞城一带,为狄族隗姓的一支。商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历伐之,俘十二(一作二十)翟王,族衰败。
?—1442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女真族,纳喇氏。一说即叶赫始祖※胜根打喇汉。世居胡笼(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永乐四年(1406),任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三传至成化(1465—1487)初年,一说被土
部分彝族的自称。由对龙、虎的图腾崇拜而来,含有龙虎精神、勇猛顽强的意思。源出唐时,乌蛮(或称东爨)系统的卢鹿部,因方音不同,出现众多写法,如:㑩㑩、倮㑩、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