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残
见“蒲昌县”(2319页)。
见“蒲昌县”(2319页)。
见“窝阔台”(2297页)。
即“段末柸”(1695页)。
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
见“牯脏头”(1665页)。
1758—1773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三代活佛。法名伊什丹巴尼玛。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十八世。藏族。喀木(即西康,今西藏昌都地区)里塘领主丹津衮布子。第二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
即“虎夫耶”(1384页)。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萧蒲离不”(2002页)。
1195—1263蒙古国将领。汪古氏。金群牧使䵣公子。幼孤,抚养于外祖父术要甲家,讹为赵家,故亦称姓赵。14岁事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以善射著称,深受器重。太祖十四年(1219),随汗西征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