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勒”字亦作“乐”或“尔”。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是主管人畜患癫痫病的神。神偶是在一块方布上画龙、蟒各两条,凶鸟两只,太阳、月亮各1:再用木刻1个1只
近代壮族农民革命战争。清咸丰元年(1851),太平府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壮族秀才※吴凌云(?—1863)因同情农民,被官府以“通匪”罪入狱。次年,越狱回家,被当地农民拥为首领,举行武装起义。为新宁知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西夏仁宗朝党项人起义领袖。见“蕃部起义”。
①见“可汗”(491页)。 ②即“伊伐于虑鞮单于”(813页)。
官名。清代驻防八旗中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官阶较驻防佐领为卑,属武职正五品。下设骁骑校(正六品)、领催协理营务。原由于户少丁稀,不敷设为佐领者即以改设;或分戍地无需用一佐领兵力者,亦设此职率兵往驻;专
?—1738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巡视卡伦的人”。管理在卡伦供差的维吾尔族农民。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至温都尔西里接军台,西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南接乌喇特中旗,北至额尔德尼陀罗海。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达赖岱青孙礼塔尔归附,次年,授
达斡尔语音译,意为“村”、“屯”。又译作埃里、爱里。鄂伦春族※“乌力楞”,由家庭公社发展为地域公社后,极大多数仍称“乌力楞”,而原属毕拉尔路住在小兴安岭北麓库尔滨河的一支鄂伦春人,民国初期已无“乌力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