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扒
傈僳语音译,意为“能与鬼相通的人。”旧时傈僳族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行祭时身穿长衫,头戴拥有两只大山羊角的斗笠,背挎一把盖有毛毡或布的长刀,手舞一根长竹竿;根据“精灵”和“鬼”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唱各种祭祀歌。据说其能见鬼怪,能祭一切鬼(尼),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有的还会杀魂,致人于死命。因而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古扒”为高。一般每个村寨有一至二人,不完全脱离生产劳动,行祭时有一定经济收入。多为父子相传,亦有村社头人兼充者。
傈僳语音译,意为“能与鬼相通的人。”旧时傈僳族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行祭时身穿长衫,头戴拥有两只大山羊角的斗笠,背挎一把盖有毛毡或布的长刀,手舞一根长竹竿;根据“精灵”和“鬼”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唱各种祭祀歌。据说其能见鬼怪,能祭一切鬼(尼),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有的还会杀魂,致人于死命。因而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古扒”为高。一般每个村寨有一至二人,不完全脱离生产劳动,行祭时有一定经济收入。多为父子相传,亦有村社头人兼充者。
赫哲族妇女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嘎如恩”,意为“鱼皮套裤”。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男女过去皆穿鱼皮套裤,有上端为齐口、斜口两种,斜口为男人所穿,称“敖约克”;此为齐口。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其先人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土著。所部宋代称“沙马部”,或作“沙麻部”、“沙骂部”。元、明以来,迭为雄长,清初首领绝嗣,由贵州水西彝族安邦彦后裔入赘继承,又称沙马安家。康熙四
苗族传统武术。历史上曾用于军事战斗,今为一种强身健体的体育运动。男女自古习之。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据祭祀词中言,始于蚩尤,亦有“张祖先师”传授之说。与南拳、北拳相比,其手法、桩步及套路多具独特之处,自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苗族医药学简称。形成过程中尚未完全与巫术脱离,但已接受汉医影响,有许多行之有效的疗法和验方。初苗民生病多请巫师驱鬼。小病采用推拿、刮、纠、挤等民间疗法;大病请苗医开方采药治之,受汉文化影响,亦有各种验
唐代设置于陇右地区的军政机构。高祖武德七年(624),以凉州总管府改置,督凉、肃、甘、肃、瓜、沙、伊、芳、文8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废为神乌县。高宗总章元年(668)复置。咸亨元年(670),升
1583—1648清初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次子。与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并称四大贝勒,序称大贝勒。明万历在三十五年(1607),与兄褚英、叔贝勒舒尔哈齐等统兵接取东海瓦尔喀斐悠城降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曷懒兀主(今吉林延边境海兰江)、隆州(治吉林农安县)怕里干山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曰张。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