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经历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级官员时,即管理土府事务,尽守土安民,修职贡,纳租赋,听征调等应有的职责。其考核、品阶、晋升、降调、革除、承袭等隶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但甚少任用。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环锡林河(今西林河),东至浩齐特界,西、北接阿巴哈纳尔旗界,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住地,至塔尔尼库同始名所部曰阿
?—544北魏、东魏大臣。字山静。匈奴独孤部人。北魏定州刺史※刘罗辰后裔,刘尔头之子。先世居代,后徙居河南洛阳。习书史,工真草书迹。孝明帝(515—528年在位)时,任长史,受命监军破南朝梁军。历任御
傣语音译。旧时孟连傣族宣抚司授予拉祜族部落头人(拉祜族称“卡些竜”)的官号。通过他们来统治拉祜族农民和征收各种贡纳。管理若干村社,为辖区政治、经济、军事首领,有权任免原由群众公选的村社头人※“卡些”。
①书名。一作《渤海记》,已佚。唐张建章(字会主,汉族,806—866)著。凡3卷。成书于大和九年(835)后。《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记有此书。元末书尚存。书中所记,皆为作者大和七年至九年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桓宗(1193—1206)时官居殿前太尉。天庆五年(1198),受遣与枢密直学士杨德先赴金朝谢横赐。十二年(1205)九月,复与知中兴府通判刘俊德赴金朝谢横赐。
珞巴族对调解人的称谓。又作根东、格杭杜、布胡特。一般自然形成,亦有推举产生。由有德才、机智勇敢、阅历资深、精明强干、能言善辩、办事公正,并享有威望的男性或少数女性充任。调解村寨或氏族内外的纠纷,受人尊
清代官员。满族。字慎修。初为翻译生,由户部改部选知县。精于医术,著有《厚德堂集验方萃编》4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
布依族人民反抗法国传教士暴行的武装起义。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法国天主教传教士深入贵州各地,以传教为名,勾结当地官吏霸占农民土地,剥削劳动人民,奸污妇女,无恶不作,激起各族群众的极大愤怒。是年秋